中建交通获2015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

发布日期:2016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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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了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,中建交通荣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等级评价。

 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,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,提高税法遵从度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国家税务总局自2003年起,印发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》,并于20147月修订下发《纳税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;公告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,依据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、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内容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,按照信用程度设为ABCD四级,并对A级纳税人提供守信激励措施政策:除发票领用、绿色通道、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之外,自201631日起,在全国推行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,仅需网页式抄税认证;不仅如此,除专项、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,两年内免除日常税务检查。

  此次的A级纳税人认定结果,促进了中建交通税务管理水平的提升,同时也为交通集团增值税体系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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